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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英文版鱿鱼丝质量通则
提供更多标准英文版。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鱿鱼丝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鲜、冻鱿鱼为原料.经预处理.调味熟制.成形.干燥.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即食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8期的引用文件,仅该8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白砂糖
GB.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Y
GB/T食用盐
GB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谷氨酸钠(味精)
GB/T.31肉制品总糖含量测定、和
GB/T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水产品抽样规范
GB/T水产品加工术语
SC/T水产品包装、标识通则
SC/T冻鱿鱼
JJF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术语和定义
GB/T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产品分类
按不同的加工工艺,将鱿鱼丝产品分为以下3类:
一烤制鱿鱼丝:以鲜、冻鱿鱼为原料,经预处理、水煮.调味、焙烤、成形、干燥.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鱿鱼丝产品。
一熏制鱿鱼丝:以鲜、冻鱿鱼为原料,经预处理、水煮、调味.熏制、成形.干燥.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鱿鱼丝产品。
风味魷鱼丝:除烤制鱿鱼丝、熏制鱿鱼丝外,经其他相应工艺或添加各种风味物料生产的魷鱼丝制品。
5要求
5.1原辅料
5.1.1鱿鱼
原料为鲜,冻鱿鱼。鲜鱿鱼应品质良好,冻鱿鱼应符合SC/T的规定。
5.1.2白砂糖
应符合GB/T的规定。
5.1.3食用盐
应符合GB/T的规定。
5.1.4味精
应符合GB/T的规定。
5.1.5香辛料
应符合GB/T的规定。
5.1.6其他辅料
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规定。
5.1.7加工用水
应符合GB的规定.
5.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5.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5.4净含量
应符合JJF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感官
将试样平摊于白色托盘内,在光线充尼,无异味的环境中,采用日测、鼻嗅,口尝,手触的方法,对色泽,组织形态.滋味气味和杂项进行检验。
6.2碎末率
称取试样约g(mo,精确至0.01g),倒人孔径2.5mm的标准筛,然后左右摆筛3min,收集所有碎末称重(m1,精确至0.01g),按公式(1)计算碎末率。
6.3水分
按GB.3的规定执行。
6.4氯化物
按GB.44的规定执行。
6.5总糖
按GB/T.31的规定执行。
6.6净含量
按JJF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组批规则
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同一天或同--班组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按批号抽样.
7.2抽样方法
按GB/T的规定执行。
7.3检验分类
7.3.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碎末率.氯化物.净含量。
7.3.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文件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a)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b)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户品质量时;
c)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美求时;
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身时:
e)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两次的同期性检验;
f)对质量有争议,需要仲裁时。
7.4判定规则
7.4.1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7.4.2检验项目如出现不合格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若仍有1项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不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8标识、包装.运输、储存
8.1标识
8.1.1应符合SC/T的规定。
8.1.2运输包装的标志应符合GB/T的规定。
8.1.3实施可追溯的产品应有可追溯标识。
8.2包装
8.2.1应符合SC/T的规定。
8.2.2应按同--种类.同一规格进行包装,不应混装.
8.2.3箱中产品应排列整齐,并有产品合格证。
8.2.4包装应牢固、防潮.不易破损。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
8.3运输
8.3.1运输工具应清洁.无异味,不应接触有腐蚀性的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
8.3.2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受潮、日晒.虫害.有害物质的污染和其他损害,不应与气味浓郁物品混运。
8.4
储存
8.4.1应储存于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库房内,防止受潮、日晒、虫害、有害物质的污染和其他损害。
8.4.2需低温储存的产品,应有低温设备,并应记录储存温度和湿度。
8.4.3不同品种,不同批次的产品应分垛存放.标示清楚,并用垫板垫起,与地面距离不少于10cm,与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堆放高度以外包装箱受压不变形为宜。
GB/T-英文版bzfyw.